根据JC/T 984-2011《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聚合物防水砂浆送检相关标准如下:
检验批划分:同一类型、同一规格50t为一批,不足50t亦作为一批。
取样方法:同一批产品随机抽取不少于6个(组)样品,每组样品量约25kg。
检验项目:
外观:液体经搅拌后均匀无沉淀;粉料为均匀、无结块的粉末。
物理力学性能:包括凝结时间(初凝≥45min,终凝≤24h)、抗渗压力(涂层试件7d,Ⅰ型≥0.4MPa、Ⅱ型≥0.5MPa;砂浆试件7d,Ⅰ型≥0.8MPa、Ⅱ型≥1.0MPa;28d均≥1.5MPa)、抗压强度(Ⅰ型28d≥18.0MPa,Ⅱ型28d≥24.0MPa)、抗折强度(Ⅰ型28d≥6.0MPa,Ⅱ型28d≥8.0MPa)、柔韧性(横向变形能力≥1.0mm)、粘结强度(7d,Ⅰ型≥0.8MPa、Ⅱ型≥1.0MPa;28d,Ⅰ型≥1.0MPa、Ⅱ型≥1.2MPa)、收缩率(Ⅰ型≤0.3%,Ⅱ型≤0.15%)、吸水率(Ⅰ型≤6.0%,Ⅱ型≤4.0%)、耐碱性、耐热性、抗冻性(均要求无开裂、剥落)。
判定规则:
外观试样符合要求时判该批产品外观合格。
各项试验结果均符合相应类型要求,则判该批产品的物理力学性能合格。复验达到要求时,则该批产品的物理力学性能合格。
外观、物理力学性能均符合相应类型要求时,判该批产品合格。
委托送检时应明确产品名称、、类别(单组分:S类、双组分:D类、力学:Ⅰ型、Ⅱ型)。抗渗压力、粘结强度、凝结时间为常规检验项目,其它为可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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