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混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的执行标准以行业标准为核心,涵盖基础性能、施工适配性、长期耐久性三大维度,同时关联国家通用规范及地方/企业标准,形成“核心标准+配套规范”的质量控制体系。
1. 核心专用标准:JC/T 984-2011《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
该标准是目前干混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的核心专用规范(2011年发布,2011年10月1日实施),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屋面、地下室、隧道、矿井、人防工程、地下人行道、地下商场、地下停车场、游泳场、水塔、给排水池、水泵站等有防水抗渗要求的混凝土工程。其核心要求包括:
材料组成:规定了水泥(宜选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特种水泥)、细骨料(中砂,含泥量≤1.0%)、聚合物乳液/可再分散乳胶粉(改性剂,提升粘结性与抗渗性)、矿物掺合料(粉煤灰、粒化高炉矿渣粉等,改善工作性与耐久性)及外加剂(减水剂、缓凝剂等,优化施工性能)的选用原则;
物理力学性能:明确了抗渗压力(涂层试件≥0.4MPa、砂浆试件≥0.8MPa,28d)、抗压强度(≥18.0MPa,28d)、抗折强度(≥6.0MPa,28d)、粘结强度(≥0.8MPa,7d;≥1.0MPa,28d)、柔韧性(横向变形能力≥1.0mm)及收缩率(≤0.30%)等指标,确保砂浆具备足够的抗渗性与结构稳定性;
施工性能:规定了凝结时间(初凝≥45min,终凝≤24h,可根据季节调整)、施工温度(5-35℃)及储存期限(6个月),保障施工顺利进行;
长期性能:要求耐碱性(无开裂、剥落)、耐热性(无开裂、剥落)、抗冻性(无开裂、剥落,适用于寒冷地区)及吸水率(≤6.0%,减少水分渗透)等,适应复杂环境(如地下工程、屋面)的长期使用需求。
2. 关联国家通用标准
GB/T 23445-2009《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虽为涂料标准,但其中的抗渗性、粘结强度、耐久性等指标可作为干混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的参考(如抗渗压力≥0.6MPa,粘结强度≥1.0MPa),尤其适用于砂浆与涂料复合使用的防水体系;
GB 50345-2012《屋面工程技术规范》:作为屋面工程的通用规范,规定了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用于屋面防水时的设计要求(如防水等级、厚度)、施工工艺(如基层处理、涂抹方式)及验收标准(如蓄水试验),是屋面工程中干混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应用的重要指导文件;
GB 50108-2008《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针对地下工程的防水需求,规定了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的抗渗等级(≥P6)、施工厚度(≥20mm)及与基层的粘结要求(≥1.0MPa),确保地下工程(如地下室、隧道)的防水可靠性。
3. 地方配套标准
部分地区会根据本地气候或工程特点制定配套标准,例如:
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DBJ/T 13-76-2016《福建省预拌砂浆生产与应用技术规程》:将干混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纳入“特种预拌砂浆”分类,要求其符合JC/T 984-2011的规定,并补充了生产质量控制(如原材料检验、配合比设计)、施工质量控制(如现场拌和、涂抹厚度)及质量验收(如抽样方法、合格判定)等要求,适用于福建省内干混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的生产与应用;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DB37/T 5027-2014《聚合物水泥防水材料工程应用技术规程》:针对山东省的建筑环境(如沿海地区的高湿度),规定了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的抗氯离子渗透性能(电通量≤1000C)、抗盐雾腐蚀性能(2000h盐雾试验后强度损失率≤5%)等指标,提升了砂浆在特殊环境下的适应性。
4. 企业标准补充
部分生产企业会根据产品特性及应用场景制定更严格的企业标准。例如,某干混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的企业标准要求抗拉强度≥35MPa、伸长率≥1.5%(提高抗变形能力),2000h人工加速湿热老化后强度下降率≤10%(适应长期环境变化),VOC含量≤50g/L(符合室内要求),这些标准是对通用规范的补充,需根据具体工程需求选择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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