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水砂浆执行标准
防水砂浆的执行标准以国家标准为核心框架,涵盖基础性能、要求、专用场景适配三大维度,同时辅以行业标准补充具体技术细节,形成了“通用规范+专用标准”的完整体系。其核心目标是确保防水砂浆具备足够的抗渗性、粘结性、耐久性及环境性,满足建筑工程(如地下工程、屋面、室内卫生间等)的防水需求。
1. 核心基础标准:GB 55030-2022《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
该标准是我国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的强制性通用规范(2023年4月1日起实施),适用于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地下、屋面、外墙、室内等)及市政工程(渠道、道桥、蓄水类工程等)的防水设计、施工、验收与维护。其防水砂浆的核心要求包括:
材料耐久性:防水砂浆的耐久性应与工程防水设计工作年限相适应(如地下工程防水设计年限不应低于结构设计年限,屋面工程不应低于20年),确保长期使用中不因老化、腐蚀而失效;
工程应用适配性:防水砂浆需根据工程防水类别(甲类、乙类、丙类,如民用建筑地下室属于甲类)及使用环境(Ⅰ类、Ⅱ类、Ⅲ类,如严寒地区地下工程属于Ⅰ类)选择合适的性能指标(如抗渗等级、粘结强度);
协同设计要求:防水砂浆需与工程中的其他防水层(如防水卷材、防水涂料)协同作用,形成完整的防水体系,避免单一材料失效导致渗漏。
2. 专用技术标准:JGJ/T 245-2011《混凝土试验用振动台》(关联标准)及GB/T 50082-2009《普通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方法标准》
虽然暂无专门针对“防水砂浆”的独立国家标准,但水泥基防水砂浆(防水砂浆的主要类型)的技术要求需符合以下关联标准的有关规定:
抗渗性能:参考GB/T 50082-2009中“混凝土抗渗性能试验方法”,防水砂浆的抗渗等级需满足工程设计要求(如P6、P8,即能承受0.6MPa、0.8MPa的水压而不渗水);
长期耐久性:参考GB/T 50082-2009中“混凝土长期性能试验方法”(如快速冻融试验、干湿循环试验),评估防水砂浆在长期使用中的抗冻、抗渗性能,确保其在复杂环境(如北方冬季冻融、南方潮湿环境)中保持稳定;
振动台要求:参考JGJ/T 245-2011中“混凝土试验用振动台”的技术参数(如频率、振幅、激振力),确保防水砂浆在制备过程中密实成型,减少孔隙率,提高抗渗性。
3. 行业配套标准:JG/T 271-2019《粘钢加固用建筑结构胶》(关联标准)及GB/T 50728-2011《工程结构加固材料性鉴定技术规范》
结构加固用防水砂浆(如用于混凝土结构裂缝修补、渗漏治理的防水砂浆),需符合以下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
粘结性能:参考JG/T 271-2019中“粘钢胶与混凝土正拉粘结强度”的要求(≥2.5MPa,且为混凝土内聚破坏),确保防水砂浆与基层混凝土牢固粘结,避免因粘结失效导致渗漏;
性鉴定:参考GB/T 50728-2011中“结构胶性鉴定”的要求(如抗拉强度≥30MPa、抗弯强度≥45MPa、无约束线性收缩率≤0.3%),确保防水砂浆在结构加固中的性与耐久性;
施工适配性:参考JG/T 271-2019中“施工性能”要求(如可操作时间≥40min、凝胶时间≤12h),保证防水砂浆在施工过程中易于搅拌、涂抹,且在规定时间内不固化,便于施工操作。
4. 标准:GB 45671—2025《建筑防水涂料技术规范》
室内或人员密集场所使用的防水砂浆(如住宅室内卫生间、厨房防水),需符合GB 45671—2025中“水性防水涂料”“干粉型防水材料”的有害物质限量要求: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水性防水砂浆的VOC含量≤50g/L(干粉型≤10g/kg),避免施工或使用过程中释放有害气体,危害人员健康;
重金属:可溶性重金属(如铅、镉、铬、汞)含量需符合限量要求(如铅≤90mg/kg、镉≤75mg/kg),防止长期接触对人体造成慢性中毒;
燃烧性能:外露使用的防水砂浆(如屋面防水)成型后的涂膜,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GB 8624中的B₂级(可燃材料),确保消防。
以上标准共同构成了防水砂浆的质量控制体系,施工及采购时需根据应用场景(如地下工程、室内卫生间、结构加固)选择对应标准的产品,并严格标准中的施工工艺(如配合比、搅拌、养护),确保防水砂浆的抗渗性、粘结性、耐久性等性能符合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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