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适用范围
《聚合物水泥砂浆防腐蚀工程技术规程》(CECS 18:2000)适用于氯丁胶乳水泥砂浆和聚丙烯酸酯乳液水泥砂浆防腐蚀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采用其他品种的聚合物水泥砂浆时,应经试验确定。
2. 主要技术内容
原材料和制成品的质量要求:
阳离子氯丁胶乳和聚丙烯酸酯乳液的质量应符合相关规定。
拌制氯丁砂浆应采用标号不低于425号的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拌制丙乳砂浆宜采用标号不低于525号的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
细骨料宜采用石英砂或河砂。
设计规定:聚合物水泥砂浆防腐蚀工程包括聚合物水泥砂浆铺抹整体面层和聚合物水泥砂浆铺砌块材面层。
施工规定:
基层处理应清洁无油无浮尘等松动物,并喷洒适量水,润湿且无明水。
聚合物水泥砂浆的配制应按照生产厂家的配比比例进行。
整体面层和块材面层的施工应符合规程中的相关规定。
工程质量检查和验收:
聚合物水泥砂浆防腐蚀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应包括聚合物水泥砂浆铺抹的整体面层、聚合物水泥砂浆、胶泥的找平层以及聚合物水泥素浆抹面层。
基层处理和聚合物水泥砂浆防腐蚀工程面层的检查数量应按相关规定执行。
聚合物水泥砂浆主要原材料和制成品的取样数量应符合标准规定。
聚合物水泥砂浆材料耐腐蚀性能试验方法和评定应按标准执行。
3. 其他相关标准
除应遵守《聚合物水泥砂浆防腐蚀工程技术规程》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50046、《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12、《建筑防腐蚀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50224等的规定。
以上规范为聚合物防腐砂浆的使用和施工了全面的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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