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复合材料原理
这一原理的理论立足点是复合材料组成的混合原理。纤维增强混凝土被视为纤维增强体系,纤维混凝土的抗拉强度由混合原理确定。
复合材料的强度是由纤维和基体的体积比和应力决定的,这是在基材和纤维的完全粘结条件下,在基材和连续纤维组成的复合体上增加拉伸力。
原材料质量标准
钢纤维表面应清洁、无锈、无油,以确保钢纤维与混凝土之间的粘结强度。此外,由于分散不均匀,它们不能相互粘结。尺寸和抗压强度应符合技术标准。
不要选择海面、海砂,禁止掺氯。粗骨料的粒度不应超过20度mm2/3钢纤维长度。
减水剂应选用优质外加剂,对抗冻性有要求的钢纤维混凝土应选用引气型外加剂。
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水泥、石材、水、减水剂及混合材料应符合要求。
4钢纤维混凝土配合比设计
钢纤维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应符合整体设计标准的抗拉强度和抗折强度,以及施工中标准的附着力。在某些环境下,还应满足抗冷、抗渗、耐腐蚀或耐冲洗的要求。
根据强度指标值或设计值及其施工设备强度提高指标,明确试验配置的抗拉强度和抗折强度。根据试验配置的抗拉强度计算水灰比,一般不大于0.50用量不大于500KG。根据实验抗折强度,钢纤维体积率应按规定计算或通过现有材料明确。根据施工标准的一致性,根据实验或现有材料明确单位体积需水量。如果添加减水剂,应注意减水剂的影响。有效砂率一般根据实验或相关数据选择在50%左右,并根据常用材料的品种规格、纤维体积比和水灰比进行适当调整。根据确定体积法或假设质量密度法计算材料用量,明确实验配合比。根据试验配合比进行混合性能试验,调整单位体积用量和砂率,明确强度试验的标准配合比。
5钢纤维混凝土搅拌
应采用机械搅拌。当钢纤维体积大、搅拌物稠度大时,搅拌器一次搅拌量不得大于额定搅拌量的80%。
各种材料重量测量准确,称重误差在允许范围内。
搅拌的加料顺序和方法应以搅拌过程中钢纤维不结块、不弯曲或断裂、不因搅拌机过载而停止运行、不堵塞出料口为原则。钢纤维、水泥和粗骨料应先干拌,然后放水和湿拌。
钢纤维混凝土的搅拌时间应通过现场搅拌试验明确,水泥混凝土规定的搅拌时间延长1~2min,在选择先干拌后湿拌的搅拌实验时,干拌时间不应小于1.5min。
6钢纤维混凝土的运输、浇筑和维护
混凝土在运输过程中应减少运输时间,防止混合物在运输过程中分离;钢纤维混凝土的浇筑方法应保证钢纤维的均匀性和结构的连续性。在要求的连续浇筑区域,搅拌材料从搅拌器到浇筑结束的时间不应超过30min;钢纤维混凝土应采用机械振动,不能选择人工振动。除了确保混凝土的压实外,所使用的振动机械和振动方法还应确保钢纤维的对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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