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标准》进行抽样(JGJ/T70-2009)2、根据《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3-2002)二、取样频率(一)砌体工程砂浆(GB50203-2002),根据《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3-2002)的要求,在砂浆搅拌机出料口随机取样制作砂浆试块,同盘砂浆只能制作一组(一组为3个70.70。mm×70.7mm×标准养护样品,70.7mm立方体样品。
2、2、同类型、同强度等级的混合砂浆,每层或不超过250m3砌体,每台搅拌器应至少抽检一次。
3、(二)建筑地面工程混合砂浆按照《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对建筑地面工程水泥砂浆试块进行抽样,按照下列要求对水泥砂浆强度试块进行抽样,每层(或检验批)建筑地面工程不得少于一组。
4、每层(或检验批)建筑地面工程面积超过1000m2时,每增加1000m2应增加一组试块;1000m2以下按1000m2计算。
5、2、在更改配合比时,应随之制作试块组数。
6、根据《预拌砂浆生长与应用技术规程》,对预拌砂浆的需求(DG/TJ08-502-2000),按照下列要求对预拌砂浆试块进行抽样:在砂浆运输到交货地点后,按照《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JGJ70-1990)的规定,在20min内进行供货验证的砂浆试件,在30min内进行稠度评估和强度试块生产。
7、2、在倒料过程中,试件应随意从运输车辆中使用,倒料量约为1/4至3/4。
8、3、试样量应满足砂浆质量检验项目所需用量的1.5倍,且不低于0.01m3.
9、4、根据砌体工程砂浆第二条实施砂浆强度验证试件,混合砂浆取样频率,地面砂浆按建筑地面工程混合砂浆第一条实施。
10、样品制作与维护(一)样品制作砂浆的实验材料可以从同一盘搅拌或同一车运输的砂浆中取出。
11、应用场所的砂浆槽、砂浆运输车或搅拌器出料口应在施工过程中进行抽样,至少从三个不同部位进行。
12、取样总数应超过实验用量的1。~2倍。
13、砂浆混合物抽样后,应尽早进行试验。
14、为了保证其质量均匀,现场取试件应在实验前进行人力再搅拌。
15、2、每组6个砂浆正方体抗压样品。
16、其尺寸为70.7mm×70.7mm×70.7mm.
17、试模是用生铁或钢制成的。
18、试模应该有足够的刚度,便于拆卸。
19、试模内表面应机械加工,其不平度为每100mm不超过0.05mm,但组装后各邻近表面不得超过垂直度。±0.5度。
20、制作样品的捣棒为圆钢,孔径10mm,长度350mm,端部应磨平。
21、3、砌墙砂浆试块(1)将无底试模放在吸湿性好的纸质普通粘土砖上(砖的吸水性不低于10%,含水量不大于20%),试模内腔提前粉刷分析机油或脱膜剂。
22、(2)放置在砖块中的湿纸,使用新闻纸(或其它未粘合的纸)。
23、纸张的大小应以能盖过砖的四面为准。砖的应用表面应整齐。水泥或其他胶合材料粘贴在所有砖的四个正垂面上后,不得重复使用。
24、(3)一次将砂浆灌满试模,用捣棒从外向内均匀按螺旋方向捣碎25次。为了避免插入低稠度砂浆后可能会留下孔洞,允许油灰刀沿模具壁插入多次。
25、插入式砂浆应高于试模顶部6毫米。~8mm;(4)当砂浆表面出现麻斑时(约15分钟)~30min)将高于部分砂浆沿试模顶部削去刮平。
26、(5)在砂浆试块表面,一定要写好制作日期、强度等级、位置、砂浆类型。
27、(二)样品保养(1)样品制作后应在20±在5℃的温度下停一天(24小时)±2h),当温度较低时,可以适当延长时间,但不能超过两天,然后对样品进行序号和拆板。
28、样品拆卸后,需要在标准维护环境中再次维护至28天,然后进行试压。
29、标准养护条件如下:a水泥混合砂浆应为:温度(20)±3℃,空气湿度(60℃~80)%。
30、b混合砂浆和微沫砂浆应该是:温度(20)±3)℃,空气湿度在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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